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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http://www.cdgt.gov.cn 发布日期:2008-11-07

汉国土挂字[2008]12

 

经汉寿县人民政府批准,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一块,位于汉寿县龙阳镇辰阳路与芙蓉大道交汇处,即辰阳路以东,芙蓉路以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土地

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A+B

汉寿县龙阳镇晨阳路东侧AB

55876

商业

2.8

30%

40%

40

1300

2514

130

住宅

70

A

汉寿县龙阳镇晨阳路东侧A

27938

商业

2.8

30%

40%

40

700

1310

65

住宅

70

B

汉寿县龙阳镇晨阳路东侧B

27938

商业

2.8

30%

40%

40

600

1210

65

住宅

70

:起始价为总地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报价可以采取A+B整块报价或者AB分块报价,二种方式进行。但报价时,如第一次报价出现整块报价方式则整个报价活动以整块报价方式进行,如第一次报价出现分块报价方式则整个活动以分块报价方式进行。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11242008125,到汉寿县地产交易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报价。

七、本次挂牌地点为汉寿县地产交易所,公告期为20081131122,挂牌期为20081124125200812516揭牌。报价动态由竞价人自行注意,地产交易所不另行通知。

七、根据《湖南省契税管理条例》,挂牌期满,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在缴清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前,还需要到财政部门交纳完契税,才能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成交后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和颁证费。

八、交地时间: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后40天内交付土地。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工商执照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 2008年11月24日起到汉寿县国土资源局报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截止日期: 20081251530

联系电话:2880599            2897772

报名地点:汉寿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史道宏 徐洪波  孙元喜  梦英姿

 

                                 2008年1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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