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第4号
3月29日下午,局长钟华山在党组会议室主持召开会审会议,现综合整理会审意见,形成如下纪要:
一、关于挂牌方案审定的问题:今后,凡挂牌底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土地预付定金和保证金的总额不得低于挂牌底价;挂牌底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在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前提下,制定不同档次的土地预付定金比例。
二、关于乐钧房产补办出让手续的问题:由德山分局调查清楚有关情况后,下次会审会议再议。
三、关于金三角公司申请协议出让1.85亩土地使用权用于建材加工的问题:同意协议出让。
四、关于白马湖乌龙港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预审的问题:经省厅领导现场办公,同意委托市局出具预审报告。
五、关于市第一人民医院德山分院用地预审的问题:同意通过预审,报市政府审批。
六、关于桃花山小学扩建办理征用手续预审的问题:同意通过预审。
七、关于德山人民法庭办公楼建设新增建设用地预审的问题:申请用地面积过大,重新核定用地面积。
八、关于市建设局修建桃林东路新增用地预审的问题:按照省厅要求,依照基本农田调规程序依法上报。
九、关于市园林局修建常德大道绿化带德山段申请集体土地征用手续预审的问题:根据省厅意见,同意通过预审。
十、关于兴典花园项目征地拆迁的问题:向市财政局报告,要求退还成交总地价;该公司在原所缴土地出让金的基础上,另再承担部分拆迁费用(在原所交土地成交价款247.32万元中,扣除佣金4.95万元和契税9.87万元,其余的232.48万元全部用于征地拆迁,不足部分由兴广龙负责全部承担);项目拆迁由兴广龙公司委托事务处组织进行。拆迁完毕后交付使用。
十一、关于规范柳叶湖出让金资金管理的问题:对于在国土资源部100号文件下发之前的出让地块,出让金上缴市财政,拆迁款交柳叶湖财政分局再返给柳叶湖国土分局实施拆迁。今后所有的新增建设用地,一律由土地储备中心办理报批和申请挂牌。
十二、关于市社会福利院办理划拨供地手续的问题:如果按集资建房办理,请市纪委出具证明;如果不按集资建房办理,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出具当时平垸行洪办的有关文件,2003年报省政府批准征用土地时的平面设计图,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十三、关于沙港小区17户居民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问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后补办征用手续和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所有费用由用地者负责;具体工作由南坪乡政府负责牵头,武陵分局配合进行。
参会人员:
钟华山 蔡文喜 刘建跃 林忠文 杨宪文 梁六顺
尹放鸣 高 健 袁能华 曾明宪 袁 翔 杨正源
罗凤进 姜建龙 燕志平 吴传雄 沈英琼 徐莞清
舒付生
记 录: 钟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