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第5号
4月23日下午,局长钟华山在党组会议室主持召开会审会议,现综合整理会审意见,形成如下纪要:
一、关于金天钛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23.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预审:同意通过预审。
二、关于楠竹山社区居委会申请800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预审:同意通过预审。
三、关于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申请0.26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预审:同意通过预审。
四、关于市跃进米业有限公司申请征用芦荻山乡社木铺村集体土地0.5378公顷预审:同意通过预审。
五、关于澧县澧阳中学申请1.999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预审:同意通过预审。
六、关于澧县黄桥客运站申请占地3.3198公顷用地预审:同意通过预审。
七、关于澧县创意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申请0.381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预审:同意通过预审。
八、关于澧县宏源农副产品流通协会申请0.090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预审:同意通过预审。
九、关于澧县桃花滩路(用地面积9公顷)、关心路(用地面积5.7公顷)、墨池路(用地面积7.2公顷)、新河路(用地面积3.23公顷)、珍珠路(用地面积2.566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预审:同意通过预审。
十、关于澧县平安医用器材公司申请用地1.2656公顷预审:同意通过预审。
十一、关于汉寿县国土资源局申请0.531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预审:同意通过预审。
十二、关于汉寿县国土资源局申请0.648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预审:同意通过预审。
十三、关于汉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申请2.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预审:同意通过预审。
十四、关于建民巷内一企改地要求办理出让:出具回复意见,意见内容包括:该宗地应享受出让用地;由于已办理划拨土地证,不宜变更《土地使用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出让土地认定出具意见。
十五、关于行政划拨用地申请补办出让:与省政府195号令相悖,暂不同意补办出让手续。
十六、土地登记与实际用途不符,要求变更用途并补交出让金:由地产科按照有关规定起草具体实施意见后再议。
十七、关于市瓶盖总厂拟设挂牌条件审议:依据不足,不同意其提出的挂牌附加条件,暂不挂牌,按企业改制手续办理用地审批和发证。
十八、关于武陵区改制企业桩工机械厂补办出让手续:实行挂牌出让。
十九、关于市沅景公寓业主要求办理土地证:收回并注销原土地证,业主凭房产证重新办理。
二十、关于护城乡三岔路社区居委会非法转让土地修建多层公寓楼: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从重处以罚款,补交出让金等各类规费;下发处罚决定书前,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
二十一、关于富强社区新建多层公寓式安置房: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从重处以罚款,补缴出让金及各类规费;正式下达处罚决定书前,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
参会人员:
钟华山 刘建跃 林忠文 黄国安 蔡文喜 杨文平
袁能华 高 健 于永津 杨万喜 刘志清 徐莞清
龙德君 姚世国
记 录: 钟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