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国土资源局 - 热点关注 - 集体会审核结果公示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集体会审纪要
http://www.cdgt.gov.cn 发布日期:2008-11-18

[2008]1

115下午,副局长刘建跃在党组会议室主持召开会审会议,现综合整理会审意见,形成如下纪要:

一、关于历史遗留问题的个人建房土地使用证补办问题:会审原则同意:市规划局成立之前(1996年前)的用地,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采取两家认可的办法,即造花名册,两家签意见,上了名册而两家认可的直接办证;市规划局成立后的用地登记,也可以签出意见后办理。商量出一个确定的时间,再按新办法办理。请国安同志就此事牵头与规划部门衔接协调一次,形成一致意见后能执行就执行,或者再上会审会定也行。

二、关于房屋拆迁中,房屋无任何国土规划手续,但其又符合建房资格的被拆迁户安置资格认定问题:由武陵分局和事务处报请梁局长、黄局长组织一起研究,如能统一意见,就形成纪要并执行;如不能统一意见,再报会研究。

三、武陵南坪沙岗小区拆迁安置户,因无规划手续,凭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房产部门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问题:会审要求用地科把规划对整个沙港小区的图件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地籍、法规科,由两科做好解释工作。

四、舒博园小区超占红线补办用地手续的问题:会审认定超占用地属于行为违法。对已处罚的55.84㎡,经规划批准后补办相关手续;对超占的256.08㎡,局领导有明确意见的按意见办,未作明确交待的,要处罚后经规划批准,责令补交出让金和契税,地籍落实好权属关系,方能补办相关手续。

五、德海制药原颁发土地证是否有效的问题:会审要求继续查明当时注销土地证书的原因,适时报请钟局长决定。

六、市富民动物交易市场要求对被拆迁户陈昌盛的房屋申请强制拆迁问题:会审同意继续协调。

七、房地产开发用地提高容积率补交出让金问题:会审讨论了执行湘财综[2007]65号文件的时限问题。会审决定对20071231日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地价评估期日,按老办法补交出让金差价及相关税费。对提高容积率的法人、法人代表,由监察支队作好登记备案,并告知储备、地产、地籍、交易,各相关科室和机构从多方面从严把关、规范管理。20081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项目,执行湘财综[2007]65号文件标准。

八、鼎城区唐家铺乡、许家桥乡等八乡镇烟花鞭炮生产项目调规问题:会审同意在安监部门批准后,按乡镇调规要求报市政府批准。

九、湖南金健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市武陵区公路管理局、市第一看守所、武陵中队、拘留所、原公安局停车场、湖南文理学院(教育学院)、泰兴房产等6宗土地收购补偿价格问题:会审听取了上述6宗土地收购补偿价格的情况通报。

十、澧县回湾石煤矿、兄弟石煤矿变更矿区范围采矿权价款的确认问题:会审同意澧县回湾石煤矿新增储量的价款确认为2.59万元,兄弟石煤矿新增储量的价款确认为7.52万元。

十一、石门县太平镇金山大理石矿挂牌出让底价的确认问题:会审同意挂牌出让,委托石门县局实施,确认的采矿权出让底价为7.2万元。

 

参会人员:

刘建跃  杨宪文  黄国安  尹放鸣  彭建武  曹同生  李树明  尹东风  袁能华  侯望喜  潘云辉  杨正源  刘道知  于永津  曾明宪      王超美  吴传雄      刘志清     金雪莲      刘康伟

   录:胡建忠

 

2005-2006 版权所有:常德市国土局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电 话:0736—7261571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朗州中路 E-mail:cdgtj@changde.gov.cn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