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局长钟华山在党组会议室主持召开会审会议,现综合整理会审意见,形成如下纪要:
一、关于农行常德分行委托中介拍卖行拍卖国有划拨土地,武陵区法院两次要求国土部门协助执行过户问题:会审意见:维持划拨用地性质,办理过户手续。
二、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何处罚的问题:会审要求按《土地管理法》第80条之规定责令交还土地,按10元/m2处以罚款,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市工商局武陵分局北站宿舍的商业门面土地分户初始登记问题:会审认为这类情况只限原房改房的门面,且未改变权利人,在市工商局武陵分局出示权属证明、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后,按商业用途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收取年租金。
四、被拆迁户曾保林的土地登记发证问题:会审认为武陵区东湖巷社区居委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曾保林办理分户土地证,提供两种方式供其选择,一是按现状商业用途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出让金,办理出让土地证。二是按原批准用途(办公用地)办理分户划拨土地使用证。
五、常德市金丹实业总公司改制变更名称问题:会审认为:工商是出具的企业改制变更意见,不是名称变更意见,不能直接办理名称变更手续。
六、西郊电信花园临洞庭大道房屋改变用途申请办理手续问题:会审认为:没有改变用途,容积率没有验收。可以按规定办理。
七、储备中心相关地块收购情况通报:会审通报了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地块以2100万元收购、原常德瓶盖总厂地块以926.61万元收购的情况。
八、关于汉寿县朱家铺镇卫生院、汉寿县文蔚乡农村客运站使用土地问题:会审同意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参会人员:
钟华山、刘建跃、梁六顺、黄国安、尹放鸣、李益平
尹东风、袁能华、侯望喜、刘道知、于永津、燕志平
杨正源、刘志清、易 曦、雷静明
记 录:胡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