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征字(2007)第0428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07年4月13日以(2007)政土字第477号征用土地审批单批准征用集体土地8.020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25条和《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方安及征用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用地项目民称:柳叶湖加油站
二、 征用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宗土地范围在柳叶湖度假区戴家岗10组征用集体土地8.0205亩,其中稻田6.618亩,渔塘1.17亩,沟渠0.2325亩,具体位置详见批准征用土地界址图。
三、 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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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类别 |
土地补偿标准(元∕亩) |
土地类别 |
土地补偿标准(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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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值(元∕亩) |
土地补偿倍数(倍∕亩) |
年产值(元∕亩) |
土地补偿费标准(倍∕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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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田 |
1700 |
8倍 |
渔塘 |
按邻近稻田土地补偿标准的80%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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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渠 |
按邻近稻田土地补偿标准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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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置补助费标准及安置办法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参照邻近稻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酌情补助.安置办法采取货币补偿安置,自谋职业,其安置补助费支付到被征地的村、组由其依照有关规定统筹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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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类别 |
安置补助标准(元∕亩) |
土地类别 |
安置补偿标准(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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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值(元∕亩) |
安置补助倍数(倍∕亩) |
年产值(元∕亩) |
安置补助倍数(倍∕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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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田 |
1700 |
8.98倍 |
渔塘 |
按邻近稻田安置补助费标准的70%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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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渠 |
按邻近稻田安置补助费标准的30%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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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苗补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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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
生长期 |
补偿标准(元∕亩) |
备注 |
品种(品名) |
生长期 |
补偿标准(元/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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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 |
播种后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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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 |
常年 |
根据其种植密度和规格,按《常德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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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鱼 |
长年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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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偿登记
征用土地范围内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必须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资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其五日内到市国土局柳叶湖度假区分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登记后十日由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坟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到所在村组登记,由村组统一上报市国土局柳叶湖度假区分局,统一有关规定补偿.并于登记后二十日内自行迁移.逾期不迁者,施工中将视为无主坟予以深埋,后果自负..
联系人:张智奇 贺建斌 联系电话:7898926 7898877 举报电话:7801910
五、 其他
a) 凡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一律不给补偿.抢搭抢造的混凝土棚架和骗取国家资金的水井一律不给补偿.
b)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为准
特此公告
常德市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