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西湖管理区东洲办事处旺福村土地开发项目由你单位承担,西湖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经市局组织专家会审,同意该项目按《西湖管理区东洲办事处旺福村土地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西湖管理区东洲办事处旺福村土地开发项目预算书》执行。现将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总规模23.65公顷,新增耕地22.06公顷,项目工程总投资109.64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94.92万元;前期工作费6.64万元;竣工验收费2.85万元;业主管理费2.09万元;工程不可预见费3.13万元。
二、西湖国土资源局工作经费为项目前期工作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三项费用之和的30%共计3.47万元。
三、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常德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拨付方案》执行,项目工程不可预见费必须报项目批准单位审定。在资金管理上,应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
四、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请抓紧落实,确保在2009年3底以前按质按量地完成项目任务书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附: 西湖管理区东洲办事处旺福村土地开发项目任务书
二00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西湖管理区东洲办事处旺福村土地开发项目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