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矿山开采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安发〔2008〕13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整治矿山企业违法非法开采行为,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通过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矿山开采秩序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安委的要求,百日专项整治要做到“专项整治不留盲区,隐患整治不出漏洞,整治工作不出失误,行业不出死亡事故”。
三、整治重点
整治重点矿种:石膏、煤、石煤;整治重点矿区:石门、澧县和临澧县的石膏矿区,鼎城区太阳山石煤矿区,石长铁路、常张铁路沿线采矿区、新澧化工采矿区,废弃矿山老采空区;整治重点地段:鼎城区沧山金矿尾矿库,桃源县西安坑口尾矿库等。各单位要根据本地的矿业实际,确定重点整治矿种、矿区和地段。
整治内容:无证非法采矿、超深越界采矿、不按开发利用方案超高超宽采矿、违法非法从事尾矿再利用的行为以及尾矿库的安全隐患。
(一)部署动员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要认真对照整顿和规范矿山开采秩序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调研,总结经验教训,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动员市、县矿政管理力量参与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第一,要抓隐患的全面清查。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要对前段矿山开采秩序存在的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清理,对没有整治到位的隐患,要分析原因,重新制定工作方案,集中整治。
第二,要抓隐患的全面排查。要按照制定的方案,结合储量核查检测和矿山安全巡查,组织一次全覆盖、拉网式的大排查,重点摸清无证非法采矿、超深越界开采、不按开发利用方案而超高超宽开采以及尾矿库的安全隐患等情况,建立隐患台帐,落实整治责任。
第三,要抓隐患的彻底整治。要在清查和排查的基础上,进行梳理,对属本部门整治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面实施隐患整治;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处理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报告,做好配合协调工作,搞好整体联动,确保打击有力、整治有效。
第四,要抓隐患整治的落实。在实施百日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常德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制度》,严肃查处隐患整治工作组织不力、走过场的行为,确保百日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日20日)
按照整治标准,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市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矿产开采秩序百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各县市区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通过百日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的良好秩序,促进矿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要加大整治力度。各单位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和重点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治行动方案,按照自己的职能,主动出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和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隐患整治有效。
(三)要严格整治责任。各县市区局要对本地区矿山开采秩序整治行动负总责。要全面落实清查、排查、督查、整治的责任,确保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各单位按时上报以下资料:
1、9月28日前上报专项整治方案;
2、10月31日前上报无证非法采矿清理登记台帐、超深越界开采矿山清理登记台帐、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山清理登记台帐和违法非法利用尾矿及尾矿库安全隐患清理登记台帐;
3、12月1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话:7765172)。
附表一:无证非法采矿清理登记台帐
附表二:超深越界开采矿山清理登记台帐
附表三: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山清理登记台帐
附表四: 违法非法利用尾矿及尾矿库安全隐患清理登记台帐
附1:无证非法采矿清理登记台帐
附2:超深越界开采矿山清理登记台帐
附3: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山清理登记台帐
附4:违法非法利用尾矿及尾矿库安全隐患清理登记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