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第十六个“土地日”暨《土地管理法》和
《矿产资源管理法》颁布二十周年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徐超文
今天是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也是《土地管理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地载万物,地生万物。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每年的全国“土地日”,我们都会格外深切地感念土地的功用,思考土地管理和利用的涵义。在今年这样一个值得特别纪念的日子里,认真领悟“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0年,如同一个人从少年成长为壮年,新兴的土地管理事业不断走向成熟。1986年6月25日颁布、1987年1月1日起实施的《土地管理法》,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20年来,土地管理和供应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实践的发展,《土地管理法》也作过两次重大修改。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对《土地管理法》作了适宪性修改,就土地征收、征用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突出体现科学发展观,严格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同时,与《土地管理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不断得到配套完善,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为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管理土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20年来,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常德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以及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无不与土地息息相关。依法管地和合理用地,是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之一。
我市土地管理事业在探索中前进,不断取得新成绩。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支撑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明显加大,耕地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转向集约,地政地籍等基础业务工作全面加强,队伍素质、管理和服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有了全面提升。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国土资源战线上的全体干部职工和曾经为国土资源工作辛勤付出的老领导、老同志,表示诚挚的问候!
我们将进一步坚定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心和信心,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责,突出服务发展这个中心,将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