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近日,津市局召开各站所所长、执法监察人员动员大会,下发《津市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落实执法监察大队、各国土资源站所和村级信息员的巡查责任。
《津市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责任制度》明确规定建立大队、乡镇、村三级动态巡查网络,划分具体动态巡查区域,明确责任人员,重点加强对基本农田等一级巡查区域巡查。制度还明确规定了执法监察大队、各国土站所站所长及执法员的动态巡查工作职责,并要求确保每个村配备一名信息员,保证动态信息及时与畅通。
会议要求大队、各站所必须把动态巡查工作摆到站所日常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学习贯彻《津市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责任制度》,年底,将对动态巡查工作专门进行专项评定,对动态巡查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站所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